10月8日,應急管理部官網發布了對安評行業來說比較重要的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這預示著整個行業未來會有比較大的改變。
(三)嚴格評價事項法定派生。
一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確定法定安全評價范圍和評價機構資質認可范圍。
二是行政機關在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委托安全評價機構開展技術服務的,應當依法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機構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市場主體承擔,切斷評價機構與企業的非法利益關聯。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企業選擇特定評價機構從事其他評價評估類中介服務事項。
三是對未納入政務服務領域中介服務清單的非法定安全評價事項,按照“誰要求、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開展,不得轉嫁市場主體承擔。對企業為提高自身安全生產水平主動開展的安全評價事項,由企業自行組織。
但這只是一個指導性文件,說的也是一些原則性框架性的問題,具體怎么操作怎么執行,還需要進一步的政策文件明確。就比如,安全評價師,究竟怎么組織考試發證,評價報告評審備案怎么操作環節,這些才是大家更為關心的內容。
但這個文件的意圖很明顯,就是領導對安全評價不滿意,沒有發揮應有作用,非常的混亂,要進行整頓和規范。只是怎么搞還沒有想明白,估計現在也是正在制定起草相關規定,也不能一下就把全面的全盤否定了,只能是在之前的基礎上進行改革。
這讓我想到了前段時間陪一位應急局的老領導(副局長)去企業搞檢查,到企業就向企業要了一大堆的報告。這位銀色頭發的老領導邊看是邊搖頭,直接不客氣的說:這些報告都是垃圾,完全就是忽悠人的,一點用都沒有。
接著他又說到:報告的內容一點針對性都沒有,基本上就是照搬照抄。也不知道找的什么單位做的報告,有沒有資質條件。做報告的人很多的沒有水平,夠不上專家的資格。最重要的,這些報告都沒有經過監管部門的審批或者備案,就是企業找第三方搞出來的一個資料,就是一本書!
就比如這位領導還提到了一點,說現在很多“提籃子”的中介公司在那瞎搞,只負責出報告拿錢,對內容和結果不負責任,這樣肯定是不行的。但如果我要求他們必須簽字,包括要報到監管部門這里簽字,大家對報告的真實性和結果負責,那這樣他們就肯定搞不下去了。
所以說,辦法肯定是有,監管部門也在想辦法,只是很多事情都要循序漸進,否則難免可能好會有新的問題出現,領導肯定是要統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