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規范設備點巡、檢操作行為管理,準確掌握設備運行狀況信息,消除設備隱患,預防設備故障、事故發生,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煉鋼廠所屬各車間設備日常點檢、維修車間設備巡檢工作。
三、定義:
1.日常點檢:設備的日常點檢由生產操作人員承擔;在設備運轉中或運轉前,點檢人員通過看、聽、摸、聞及儀器檢測等方法,按照《設備點巡檢內容與標準》要求,對設備上較為直觀部位的聲音、振動、緊固、溫度、潤滑、密封、磨損、位移、變形、打火等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各種異常現象,以防止和避免設備在不正常狀態下工作。
2、維修巡檢:由維修人員對運轉或靜止狀態下的設備,通過五官、工具和簡單檢測儀器,按照《設備點巡檢內容與標準》要求,對設備上除了需解體檢查部位以外的其它部位的聲音、振動、緊固、溫度、潤滑、密封、磨損、位移、變形、打火等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各種異常現象,以防止和避免設備在不正常狀態下工作。
四、內容與要求:
1、設備科職責
1.1負責點檢實施的管理和監督,每月不定期對各車間崗位點檢進行抽檢,并對點檢效果進行評價。
1.2設備科技術員每周對所轄區域A類設備運行情況進行點檢,并將點檢結果通報。
2、各生產車間職責
2.1設備副主任或技術員每周對所轄崗位點檢情況進行一次以上的檢查,并簽字確認。
2.2負責對各操作崗位點檢人員進行點檢技能的培訓。
2.3負責對點檢發現的設備隱患及時向設備科、生產科等申報,每天上午12:00點前將設備隱患以標準表格形式向煉鋼廠設備科申報。
3、崗位操作工點檢職責
3.1根據《設備點巡檢內容與標準》要求對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并如實記錄。
3.2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通知維修人員,并做好設備安全運行特護措施,任何情況下出現危及設備運行安全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停車。
3.3各崗位操作工應將本班設備異常情況及時記錄在點檢本上,以利于維修人員巡檢時了解設備情況。
3.4對維修人員的巡檢進行監督。
4、維修車間職責
4.1車間負責設備巡檢的實施和管理。
4.2車間要把管轄范圍內的設備巡檢責任承包到個人,并制定相應考核辦法。
4.3負責對巡檢職責承包人應進行點巡檢技能的培訓。
4.4負責對點檢發現的設備隱患及時向設備科、生產科等申報,每天上午12:00點前將設備隱患以標準表格形式向煉鋼廠設備科申報。
4.5主管副主任或技術員每周對所轄班組巡檢檢情況進行一次以上的檢查,并簽字確認。
5、維修工巡檢職責
5.1設備巡檢承包責任人根據承包設備的情況設計巡檢路線,確定常規巡檢時間,按時依照《設備點巡檢內容與標準》進行巡檢。巡檢時,必須帶上工具帶,并備好常用工具。
5.2對設備進行巡檢時,應先向操作工詢問情況,并查看操作工點檢記錄后,再檢查設備。對操作工反映的問題應該查清楚,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在不影響生產和安全的情況下,能處理的應立即處理妥當;無能力處理或在線處理會影響生產或安全的應向上級匯報,請求協調處理;對于不立即停機可能會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要求操作工立即停機。
5.3巡檢結束后,應及時把巡檢結果如實記錄在班組日常點、巡檢記錄本上,對設備存在的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班組、車間和煉鋼廠調度反映。
5.4對操作人員的巡檢進行監督。
五、考核辦法:
1、未按規定的時間、項目進行點檢,以及走過場或直接抄上一次點檢內容的處罰50元/次;因上述原因未及時發現設備隱患的處罰50元/次,如造成設備故障的按設備故障15元/分鐘考核, 造成設備事故的按《設備事故、故障管理制度》處理。
2、設備科每月不定期對各車間崗位點檢執行情況進行抽檢,因點檢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問題較多車間,視情況處罰車間主管主任100元/次、技術員50元/次。
3、因工作馬虎而造成記錄不清或涂改等情況處罰責任人50元/次;在記錄本上亂涂亂畫的處罰責任人50元/次。
4、因愛護不周,造成記錄本破損(開裂、部分掉落)的處罰50元/處,如因破損不能反映記錄內容的處罰50元/次。
5、各車間對設備事故、故障隱患應進行信息溝通,對信息不暢原因未及時處理考核責任人100—200元,由此而造成的設備事故或故障按《設備事故、故障管理制度》處理。
6、對于操作工日常點檢(點檢內容范圍的)未能發現問題的,而維修巡檢工發現問題的,維修人員有權向車間或設備科匯報對操作工提出考核要求,設備科根據實情處罰責任人50元/次,對匯報者獎勵50元;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操作工點檢問題的,扣責任人每項50元。
7、維修工未巡檢或點檢不符合要求,操作工有權向車間或設備科匯報對維修工提出考核要求,設備科根據實情處罰責任人50元/次,對匯報者獎勵50元;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維修工點檢問題的,扣責任人每項50元。
8、操作工在點檢過程中,發現了問題而隱瞞不報的,每項次扣責任人100元。
9、對水泵、風機、皮帶設備在操作工點檢內容范圍內出現的故障或事故,由操作工承擔主要責任。
10、對未按《隱患整改通知單》所規定的期限、整改內容完成整改工作的每次每項處罰責任人100—500元。
11、對在點檢工作中發現重大事故或故障隱患,并及時匯報處理,避免事故、故障發生的人員,將視情獎勵100—1000元。
12、設備主任或技術員每周未對所轄崗位點檢情況進行檢查簽字,考核主管設備主任200元/處,技術員100元/處。
13、未及時按隱患匯總表規范向設備科申報考核單位主管副職200元/次。
14、整改項目期限已到未整改完成,考核整改責任單位主管副職200元/項,如造成其它影響將一并承擔其后果;期間,如果設備所屬車間有監管督促驗收工作不得力者,將考核主管副職200元/項,車間技術員100元/項,同時生產科設備檢修管理員、設備科主管技術員負監管責任考核100元/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