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確保車間設備、工具保持高效、正常運行,以及設備和工具配件在正常的控制耗損范圍內,從而達到降低制造成本、提高生產效率、穩定產品質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車間生產制造全過程所涉及的設備、工具及配件。
3 職責
3.1 車間主管負責車間設備、工具及配件的成本控制和管理,以及領用、拆卸、獎罰的審批。
3.2 車間設備管理員負責車間設備、工具及配件的庫房管理、審查協調、請購報修、建賬發放、索賠更換等工作;以及月、年費用匯總和分析、獎勵和考核建議等工作。
3.3 車間班組長負責本班組設備、工具及配件的領用、建賬、發放、報修、保管等管理工作。
3.4 車間操作者負責設備、工具及配件的正常使用、維護保養、報修領用、妥善保管等工作。
4 設備及配件的管理
4.1 嚴禁違章操作,如采用敲、打等野蠻操作方式。每日需做好設備的潤滑或緊固等維護保養工作。
若發現···最終由車間領導確定是否停產報修。
報修時,需各班組長按公司規定填寫《設備故障報修單》,交車間設備管理員聯系生產保障部搶修。
車間公用設備含車間照明、生產和廁所用水、生產用氣主管道、等發生故障由車間設備管理員填寫《設備故障報修單》報修。
4.2 嚴禁擅自拆卸、更換或互換車間設備及配件,含生產保障部維修工。若設備發生故障,且無庫存設備及配件替換,為恢復生產,可協商車間設備管理員和車間領導同意后,方可拆卸車間當期不影響生產的對應設備含設備配件進行更換。
4.3 嚴禁隱瞞不報,一是保管不善導致的遺失或被盜(特別是焊鉗、電極及夾具銅板等有色金屬或貴重物品);二是投入生產或新領用的設備及配件存在質量問題或異常耗損,車間設備管理員接報后需及時協調配套部予以更換或索賠。
4.4 嚴禁徇私舞弊,設備及配件的領用必須遵循“以舊換新”的原則。舊件遺失照常賠償;配件出庫未使用到車間相對應的設備上,視為偷盜行為。
4.5 設備及配件領用、更換、追責程序
4.5.1 由班組長填寫領料單,需填寫完整、字跡清晰,并注明焊鉗編號等有效代碼并簽署姓名。
4.5.2 領料單填寫完畢后,由班組長或指定員工攜帶已損壞的設備配件一道,交車間設備管理員核查。
4.5.3 車間設備管理員核查內容:一是領料單填寫是否規范,以及對應領料單查詢是否庫存所需設備配件;二是查看是否人為損壞或異常耗損;三是回收舊件,特別是有色金屬的回收和妥善保管;四是在領料單上簽署意見和姓名。
4.5.4 領料人持車間設備管理員簽署意見后的領料單,報車間領導簽字批準。
4.5.5 車間主管批準后,持領料單到庫房領用,庫管員發放并留存領料單。
4.5.6 在生產緊急情況下,不管退換設備及配件因何種原因導致的耗損,均可接到車間領導通知后立即發放,但在恢復正常生產后的當日,必須按上述程序補辦領料單審批手續。
4.5.7 若設備管理員初步判定屬人為損壞的,需上報車間領導通知責任人,發生爭議時,可會同車間領導、車間工藝質量技術員,以及生產保障部專業人員一道判定。
5 工具及配件管理
5.1 嚴禁違章操作,操作者應嚴格按工具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手冊執行,每日做好工具的潤滑或緊固等維護保養工作。
若發現工具出現異常,應及時報車間設備管理員送修,若無法維修,憑生產保障部出具報廢證明進行更換。
在工具送修期間,為確保生產順暢,可報車間領導同意后在庫房暫借;在維修工具送回車間后,借用工具班組在接到車間設備管理員的通知后,務必將工具完好送回車間庫房,并銷賬。
5.2 嚴禁擅自拆卸、更換或互換車間工具及配件,含生產保障部維修工。若工具發生故障,且無庫存工具及配件替換,為恢復生產,可協商車間設備管理員和車間領導同意后,方可拆卸車間當期不影響生產的對應工具含設備配件進行更換。
5.3 嚴禁隱瞞不報,一是保管不善導致的遺失或被盜;二是投入生產或新領用的工具及配件存在質量問題或異常耗損,車間設備管理員接報后需及時協調配套部予以更換或索賠。
5.4 嚴禁徇私舞弊,設備及配件的領用必須遵循“以舊換新”的原則。舊件遺失照常賠償;配件出庫未使用到車間相對應的工具上,視為偷盜行為。
5.5 工具及配件領用、更換、追責程序
5.5.1 各班組領用工具,必須由班組長書面向車間領導請示,在得到車間領導書面批示同意后,方可在車間設備管理專員處登記造冊領用。
領用基本手續同5.4條“設備及配件領用、更換、追責程序”的部分內容,常用低值易耗品無需審批,可直接以舊換新領料。
5.5.2 各班組領用的工具需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并登記建賬管理,每月上報車間設備管理員備案核查,同時車間設備管理員需每月定期對各班組工具臺賬和實物,以及工具的實際使用狀況進行抽查。
車間重要工具:二氧化碳保護焊接焊槍、螺柱焊槍、角磨機、偏心打磨機、鈑金銼等。
5.5.3 若設備管理員初步判定屬人為損壞的,需上報車間領導通知責任人,發生爭議時,可會同車間領導、車間工藝質量技術員,以及生產保障部專業人員一道判定。
6 設備、設備配件和工具的獎懲辦法
車間管理委員會設立設備、工具及工具獎勵考核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6.1 有下列行為給予考核:
6.1.1 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未造成損失的給予10元——100元的考核。
6.1.2 導致設備、工具及配件損壞、遺失等的考核
1.1.1 導致設備、工具及配件損壞、遺失等的賠償,能落實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不能落實責任人的由班組相關人員承擔。賠償金額將根據設備、工具及配件原值,按一定的使用時間折舊后,予以50% ——100% 的進行賠償。
1.1.2 若屬偷盜行為和惡意破壞的,將對當事人按公司規定執行,一切損失自負,情節特別惡劣或損失金額過大的,將上報公司送當地公安機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1.1 有下列行為給予獎勵:
1.1.1 凡檢舉揭發上述違規違紀行為的,車間將對檢舉者給予10元——500元的獎勵,并對檢舉人姓名予以保密。
1.1.2 凡在車間設備、工具及配件管理工作中,費用可控或降低、績效優異的班組或個人,車間將在不同時期按其節約金額大小予以獎勵。
1.1.3 凡針對設備、工具及配件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除上報公司予以合理化建議獎的同時,車間也予以獎勵。